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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初中 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


   2019/1/9 10:59:00     作者:罗石

为了完成消除大班额的任务,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班额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,学年中段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。考虑到部分家长的特殊情况,以下情况学生可到地段学校申请,学校视本校学位情况处理。

一、申请对象:

1.罗湖户籍在外省、市就读的学生,父母在本学区有合法的住房并实际居住(租房户需租住满一年或以上,且提供无房证明和《内地居民采集表》)。

2.深圳其他区户籍在外省、市就读的学生,父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。

二、申请材料(验原件)

1.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、身份证。

2.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《购房合同》(及付款凭证),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(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)。

三、时间、程序及有关要求

1、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学生请于1月11—14日登陆“罗湖教育应用网—学位申请”,进入“公办转学插班网上预申请”系统填写申请信息。

 

2、网上申请成功的申请学生于1月16日带申请材料到申请学校验证,过期将不再受理。

3、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申请学生的类别/积分顺序录取。年级平均班额已到55人的不接受申请,若住房学位已被锁定或地段学校没有学位,服从调剂的由教育一科尽量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。若全区没有学位,则不接受转学。

4、下列情况不受理转学:

    (1)区内学校学生。

    (2)小学、初中毕业年级学生。

    (3)不属于上述转学申请对象的其他学生。

5、教育一科已在“罗湖教育应用网”——“学位申请”网站发布了转学插班通知。

 

深圳市凤光小学

2019年1月7日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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